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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财务独立性、强化信息披露要求

 

 

保障财务独立性、强化信息披露要求

——防止上市公司资金成“唐僧肉”

马春阳

2022061308:12 | 来源:中国经济网小字号

原标题:防止上市公司资金成“唐僧肉”

近日,为规范上市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证监会、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业内人士表示,《通知》是在落地实施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各项重点任务的背景下,为促进资本市场稳健发展,监管部门依法查处上市公司和财务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具体措施,对于保障上市公司乃至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切实保障公司独立性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财务公司是指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近年来,随着我国上市公司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以及集团资金管理的不断深入,集团内的资金往来也变得愈加密切,但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也暴露出一些风险,一些财务公司成了大股东利益输送、资金占用的隐蔽通道,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熊文建议,上市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存款、贷款、委托理财、结算等金融业务应遵循自愿原则,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得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存储等业务做统一要求,以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性。

 

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通知》提出,上市公司不得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规定,通过与财务公司签署委托贷款协议的方式,将上市公司资金提供给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对此,朱奕奕指出,《通知》明确了上市公司利用财务公司委托贷款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同样需要满足《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相应规定,有助于避免利用财务公司委托贷款进行资金占用在违规认定上的模糊性。

对此,朱奕奕认为,《通知》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和资金往来的审查义务和信息披露责任,通过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有助于借助外部力量监督和“倒逼”上市公司就相关问题进行完善和规范。

 

强化违法行为查处

 

今年128日,证监会、公安部、国资委和银保监会四部门联合发布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强化了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四部门共同建立监管协作机制,严厉查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发布的《通知》进一步指出,银保监会、证监会共同建立规范上市公司与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监管协作机制,加强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通过对高风险财务公司进行信息通报、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追究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熊文表示,除原有的行业自律组织自律处分外,此次《通知》的发布,明确了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可以通过合作和信息共享对财务公司与上市公司往来业务进行监管,可以对隐蔽的利益输送、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联合执法,加大震慑效果。

 

对于未来如何进一步提高关联交易的规范性,业内人士普遍表示,除了监管层需要时刻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加大打击力度,上市公司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自身层面也需进一步增强防范意识,夯实制度基础,设立好防火墙。

 

对于上市公司,朱奕奕建议,一是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关联交易运行和监督机制,保障上市公司财务的独立性,避免资金占用;二是就与财务公司的资金往来,进行持续的风险评估;三是关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情况,建立相应的风险处置预案,保障资金存放的安全性;四是加强资金往来审议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合法合规性;五是完善与财务公司开展的存贷款业务的比例匹配性和存贷款利率公允性。

 

(责编:罗知之、陈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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