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大消息!央行发布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金融稳定保障基金更多细节披露…来看详细解读 评论2022-04-07 00:00:00 来源:证券时报 建立维护我国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再迈出重要一步。4月6日,人民银行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金融稳定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4月6日,人民银行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金融稳定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金融业大消息!央行发布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金融稳定保障基金更多细节披露…来看详细解读 制定《金融稳定法》呼声已久,该法旨在健全金融风险事前防范、事中化解和事后处置全流程全链条的制度安排。据了解,《金融稳定法》坚持特别法的定位,在遵循民商事法律原则和一般规定的基础上,规定金融风险处置必要的手段措施,包括金融风险防范、金融风险化解、金融风险处置、法律责任等部分,以高效处置风险。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此次《金融稳定法》提出,国家建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由国家金融稳定发展统筹协调机制统筹管理,作为应对重大金融风险的后备资金。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由向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等主体筹集的资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组成。必要时,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等公共资金可用于为金融稳定保障基金提供流动性支持,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应当以处置所得、收益和行业收费等偿还。 近年来,我国金融立法工作稳步推进,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金融基础法律为统领,以金融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重要内容、地方性法规为补充的多层次金融法律体系。 《金融稳定法》共六章四十八条,分为总则、金融风险防范、金融风险化解、金融风险处置、法律责任和附则。在健全金融稳定工作机制方面,草案明确了国务院金融委的主要职责,以及地方政府等相关主体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责任。 《金融稳定法》压实金融机构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主体责任,强化金融机构审慎经营义务,加强对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准入和监管要求。压实地方政府的属地和维稳责任,及时主动化解区域金融风险。 同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明确对被处置机构可以依法实施股权、债权减记和债转股,分摊处置成本。明确股权、债权的减记顺位,保障股东、债权人和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债权人和相关利益主体通过风险处置所得不低于破产清算所得。 从国际实践经验看,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化解和处置离不开各国货币当局与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公共部门分工明晰的处置机制,分摊处置成本。在财政部门配合方面,《金融稳定法》也提出,财政部门依法参与处置系统性金融风险,并按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危及区域稳定,且穷尽市场化手段、严格落实追赃挽损仍难以化解风险的,省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动用地方公共资源,省级财政部门对地方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财务监督。 (责任编辑:RobotRF13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