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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载(四 十六):董事冯总所著《襁褓里的中国》  
发布时间 2019-08-05

 

 

连载(四 十六):董事冯总所著《襁褓里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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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于种植,进出不便,用今天的眼光审视仰韶村,我疑惑的是,远古那会儿仰韶村村民没有户口本儿,也没有哪级政府限制人口搬迁,那时地广人稀,不存在“土地流转”问题。他们为什么不搬家呢?为什么非要到在崤山安家,而且村子偏偏建在台地上?

男人什么苦都能扛,不管在什么艰苦的地儿都能凑合着过,而在仰韶村里,早先当家的并不是男人。仰韶村是母系社会,女人说了算,女人比男人在意生活环境。只要哪位老奶奶级别的人物发个话,全村会卷起铺盖卷儿走人,向西走不多远,顶多一两天,就是洛阳一带,到那儿就见不到大山了,展眼望是一马平川的大平原,比这地儿强多了。

为了这事,我问渑池县文化局长方丰章:“远古那时候,仰韶村的周围是不是分布着茂密的森林?”

方丰章摇了摇头:“仰韶村附近有茂密的森林?我看不一定。”

我说:“远古时,仰韶人既没有斧,也没有锯,石斧对稍微粗点的树就完全失效。可以肯定,那时没有人伐树,更没有人毁林开荒那些事。在这种情况下,崤山一带的林木自然茂密。我看过一个资料,远古时黄河流域有大象。既然有大象,这儿的植被应当很可观。”

方丰章说:“河南简称豫。豫字是什么?是‘我’牵着一头象。可以说,上古那会儿河南有象群。专家就这么看。西崤山一带上古应有象群。但即便大象出没,也不能说这儿的植被一定茂盛。看看电视片,非洲那些象群出没的地方,植被不一定好,可见象群对植被并不太挑剔。”

我说:“不说象群了,眼下这个位置,就在黄河附近,抬腿就到了黄河岸边,而且气候条件相当好,植被没有不好的道理。”

方丰章固执地说:“反正我对这儿的植被不看好。这不是我个人的看法。不久前渑池县农业技术人员化验了这一带的土质,结论是这里的土质不怎么样,即便上古时,也不会出现大兴安岭或西伯利亚那种茂密的大森林,长不出那种需要几个人才能合抱的参天大树。当然,上古时的树木应该比现在多得多,但不会是那种遮天蔽日的原始大森林,也不会有太多大树。再说,这儿的人也不需要参天大树。”

我说:“上古没有国家概念,部族对居住点的选择范围很大,只要不侵犯到别的部族利益,爱在哪儿定居就在哪儿定居,只要不嫌远,就是北上俄罗斯或南下印支半岛也没人管。但部族选择地方定居,是慎之又慎的大事。定居地要有强烈的吸引人之处。既然如此,就仰韶村眼下的村址和周边环境,看不出什么‘区位优势’,不便利之处很多。上古的时候,这儿的人为什么不挪个地方呢?”

方丰章想了想,咧嘴笑了:“这个问题我就回答不上来了。”

我却不打算轻易放弃这个问题,企图琢磨出一点答案。

渑池县文化局副局长许建刚曾经领着我们到老寺沟村去过。老寺沟村在台地的下面(所在位置应该称为二级台地),寺沟新村在台地上面(应该叫一级台地),两地近在咫尺,新村在上面,旧村在下面。从居住环境而言,寺沟新村显然比老寺沟村好多了,开阔,敞亮,平平展展。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当初仰韶人不把寺沟村建在台地上面,而要建在二级台地上?这个问题并非可有可无。

回北京后,我拿着仰韶村拍摄的照片琢磨,回忆着进入老寺沟村的那条路:从新寺沟村下来,往老寺沟村走,贴着二级台地边缘,只有条不太宽的路。进去之后就可以看到,老寺沟村的房舍和窑洞前面只有几十米宽的活动空间,而后就是陡直的、深几十米的河岸……突然间,我觉得自己猜到是怎么回事了。

当年仰韶人之所以放弃一级台地的舒展空间,而把寺沟村建在憋囚的二级台地上,看来只有一个原因,这就是安全。对于缺乏防范手段的仰韶人而言,安全几乎高于一切。老寺沟村的身后是崖壁,前面是陡直的河岸,只有一条很狭窄的路可以进来。

从而可以大体揣摩出当初仰韶人建立村落的基本考虑了。他们不要求住在开阔的地方,只要安全,宁可住在二级台地。原因简单,必要时把那条路一封,就没有野兽可以进来了。从安全角度看,老寺沟村的确是好地方。这儿不仅有山有水,而且有山与水的屏障。并非偶然,这种基址条件几乎成了周边地区与仰韶文化村落的共同选择。

我看过一篇文章,是河南省博物馆副馆长杨肇清和三门峡文物局副局长张怀银写的《仰韶文化的分布与典型的河南仰韶文化时期》,文中对仰韶文化村落选址有这样一段概括:“由于古代气候温和、雨水充沛、森林茂密,加之河流两岸土地平坦肥沃,便于农耕、渔猎、采集以满足生活需要,所以仰韶文化时期的村落遗址多选择在河流沿岸的二级、三级台地上,或者两河交汇处的高地上。”

在这段话中,作者概括了仰韶文化村落的选址特点。看起来,仰韶文化群落选择村址,注重的是两个要素,一个要素是河流,另一个要素是台地。贴近河流,显然是为了用水方便,还可以捉鱼捉虾;而住在台地上,图的就是个安全。从这两条来看,仰韶村结合得比较好,恐怕这也就是这片聚集地长期没有被放弃的原因。

时至今日,凡是来仰韶村参观的游客们,只要有心,只要愿意,都可以在仰韶村外围转一圈,而后冷静地想想,大概都会得出这样的印象。由此,仰韶村人实在没必要向东迁到洛阳一带的大平原去。

在仰韶时代,居住在平地的人不少,由于没有住在台地上,四周没有山地或河流屏蔽,四面通透,不安全,于是就在居住地周围挖掘壕沟。例如,半坡人的村落周围就有一道600多米长的壕沟。临潼姜寨的村落遗址,有100多座房屋,分为5组围成一圈,四周有壕沟环绕。

既然仰韶村人把居住区域的安全摆在如此重要的位置上,是防范什么呢?当然,主要防范的是歹人。依据常理判断,在仰韶时代,初民们绝对不清纯,所处环境也不可能是什么伊甸园。那时的人群,脱离兽性的日子不久,浑身散发着浓烈的蛮荒气息,或者说,人群中弥漫着无法无天的氛围。其实,无法无天这话放到那个时代也并不合适。那时的人们内心涌动着对“天”的恐惧,却没有“法”的踪影。仰韶村里外与现代人理解的法治社会相去十万八千里。那是一个大量涌现混账的年代,仰韶人必须时刻拿着棍棒和石块,对四野保持着警惕。

仰韶时代没有对偶婚,也就没有今天说的家庭,或者说只有大家庭,没有今天那种小家庭。每个人都知其母而不知其父。由于没有今天这种家庭,每个在山林间游荡的青年男人都没有家庭的羁绊,同时也没有道德的羁绊,压根儿没有经历过任何道德说教。或者说,在那个年代,大概有老年男人对年轻人的说教,但还没有何为“道德”的概念。人说起来是个高级动物,但是和普通动物相比,在DNA这一级上几乎没有什么区别。如果按照饮食习惯给人定位,人介乎于食草动物与食肉动物之间,既吃素,也吃荤;另外,人既可以群居,也不乏单独行动者。

 

 

 

 

连载(四 十六):董事冯总所著《襁褓里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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