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创新 形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
20180402
大力推动创新是主线
问: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中央单位大力推动军民融合创新,此次提出的创新重点聚焦在哪些方面?
答:今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国资委和国防科工局7部委(局)办公厅(综合司)《关于支持中央单位深入参与所在区域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通知》(发改办高技术〔2018〕29号),对中央单位大力推进军民融合创新提出了明确要求。即:要在承担军民融合改革试点任务的改革试验区域选取试点单位,积极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类军工科研院所,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允许军工单位试行军品科研生产领域采用先进适用的民用标准,推进军民产品和技术标准通用化。允许军工单位试行竞争性采购制度改革,提高外协配套率。要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和完成自身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分类推进国防科技实验室、军工重大实验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等向社会开放,积极参与建设所在区域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军民融合信息对接平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等建设。要大力复制推广军民大型国防科研仪器设备整合共享、以股权为纽带的军民两用技术联盟创新合作、民口企业配套核心军品的认定和准入标准等改革举措。
上述创新重点聚焦三个方面:一是中央单位要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承担军民深度融合改革试点任务的改革试验区域,如四川成(都)德(阳)绵(阳)、西安市等,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经营管理模式和技术基础管理等改革创新,更好地适应军民融合发展现实需要;二是中央单位特别是军工科研生产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各种资源优势,更好地融入和带动所在区域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破除自成体系封闭发展的旧模式;三是中央单位要带头复制推广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中军民融合发展的有效经验,更好地激发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新活力。
问: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如何发挥好地方发改部门和企业的作用?
答: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关键是要坚持国家总体安全观,加快形成全方位、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发展格局,构建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重点是围绕基础设施、国防科技工业、武器装备采购、人才培养、军队保障社会化、国防动员等潜力巨大领域和海洋太空、网络空间、生物、新能源、人工智能等军民共用性强的领域,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加快实现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协调发展、平衡发展、兼容发展。
各地方发展改革部门是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重要管理主体之一,要根据本地区特色和优势,着力在领导管理体制、工作运行机制和政策制度建设等方面开拓创新,为军民深度融合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军工企业、民营企业和科研院所是军民融合发展的市场主体。近年来,我国企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当前迫切需要通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做强做好我国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在军民融合重点领域率先实现从跟跑到并跑、领跑的根本性转变,为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世界一流军队,提供坚强有力保障。(《财经界》记者/吉喆 王海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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