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好文选登之二 《做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先行者》 总部人力资源部 任刚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着眼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党纪学习教育中,领导干部必须切实在从严自律和模范守纪上当先锋、作表率。 学纪为先,深学细悟,拧紧思想开关。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不仅是党纪学习教育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我们深化对党纪的认知、确保对党纪严格遵守的重要途径。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党员干部真学党的政治纪律、真懂党的政治规矩,树牢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增强思想自觉,坚持以学为先,把学纪作为知纪、明纪的基础和前提,将《条例》作为“案头卷”“枕边书”,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在常学常新中深刻领会《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深刻把握党的“六项纪律”。 知纪于心,自重自省,守住底线红线。党员干部要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感悟新时代新征程的形势变化,理解掌握《条例》修订的重点,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遵规守矩内化为言行准则,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坚持底线思维,对照《条例》划定的红线和底线,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刻进行自我检视,在倾听他人意见、虚心接受建议中自觉进行自我反省、自我批评、自我教育,及时纠正思想偏差,加强自我约束和抵腐定力。 明纪正身,知责尽责,提高履职能力。明纪要求党员干部明确党规党纪的目标和要求,清楚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时刻严明党的纪律,形成方向明确、是非明辨、公私分明的办事准则。《条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17条,增写2条,修改7条,对几类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进行明晰。党员干部要将党的“六项纪律”作为“紧箍咒”,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时刻明晰公与私的“警戒线”、是与非的“高压线”、情与纪的“分界线”,始终做到公私分明,在工作中不存私心、不掺私货、不徇私情,尤其在选人用人和涉及党员、干部有关问题的事情上,要坚持党的原则第一、事业需要第一、人民利益第一,坚决排除私心杂念、杜绝外部干扰,不偏不倚、公道正派,严格按制度办事、照规矩执行。 党纪学习教育的落脚点在于守纪。新修订的《条例》涉及组织工作内容丰富,如增加“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增加“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的处分规定等。要做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先行者,守纪笃行,知行合一,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严格落实干部能上能下、考核考评、关心关爱等,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筑牢廉洁防线,推动党纪学习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