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度优秀员工(集体)评比的通知 关于开展年度优秀员工(集体)评比工作的通知 总部各部门、各分公司、办事处: 为了全面总结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总结教训,制定明年计划;正确评价员工工作业绩,表彰年度工作优异的基层员工和其先进事迹,鼓励先进,树立典范。各公司成立评选工作小组,制定具体评选方案,组织开展年终工作总结及优秀员工、先进单位的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选范围 在职并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年度内因工作需要跨公司岗位调动或借调人员在现单位参评。 二、参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积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合格,为人诚信,认同公司企业文化,积极弘扬中科精神,传递正能量; (2)认真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公司发展建设; (3)爱岗敬业,业绩明显,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爱护公司财物,维护公司形象; (4)服从上级安排,执行力强,团结同事,协作能力强; (5)在工作中自动自发、踏实肯干、尽职尽责,工作注重细节,善于分析、判断,能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6)积极参加公司或部门组织的集体活动,无因工作原因之外的违纪违法行为。 2、评选期内存在以下行为的不具备参选资格: (1)有旷工、迟到、早退现象或违法乱纪行为的; (2)涉及安全或责任事故的; (3)在公司内、外散布消极言论或存在其他破坏公司形象的行为的; (4)全年病、事假超过一个月的; (5)不服从公司安排或消极工作的; (6)因其他原因受到处分的。 3、符合评选基本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的,优先获评优秀员工称号: (1)年内受到公司及公司以上单位的表彰奖励; (2)为公司节约成本支出或挽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 三、评选名额 各公司按要求评选,不符合评选条件不得参选,优秀员工人数不超过在职员工总数的5%,如符合评选条件的员工较多则从中择优评选。 四、评选程序 1、评选工作采用自下而上原则,各公司对参评人选进行审核、公示。 2、2024年1月29日前各公司将评选结果报公司评选审核委员会。 五、表彰和奖励 对当选的优秀员工,公司将以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奖励并记入员工诚信档案,作为职务晋升、岗薪晋级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号召全体员工向他们学习。 特此通知。 总部人力资源部 2024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