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优秀党员、先进党组织工作通知 为总结近年来党建工作经验和成效,宣传和展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防控、公司改革发展等工作中的突出表现,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工作中建功立业,决定在“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支部书记。为了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不集中召开表彰大会,各支部分别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和名额 (一)先进党支部,推荐5个。 (二)优秀共产党员,各支部推荐5名。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各支部推荐2名。 (四)优秀党支部书记,推荐5名。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党建和业务有效融合,团结带领广大党员、群众完成各项任务,在公司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近两年,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的广泛认可。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四)优秀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条件 个人符合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所带领的支部符合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所在党支部近两年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
三、评选办法 对拟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名单进行审议,对推荐的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评选并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后进行公示。
四、表彰方式 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以支部为单位进行表彰、发证书,作为年终优先评先依据,并进行物质奖励。各支部分别进行。
六、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对象需按推荐类别填写相应表格(附件1-4),并撰写先进事迹材料(800字以内)。
请各支部于2021年6月26日前,以支部为单位发送上述材料电子版到总部内部工作邮箱。
附件:
1. 先进党支部推荐表 2.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3. 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4. 优秀党支部书记推荐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