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范员工评选活动通知
公司广大干部职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发扬革命老前辈为我们留下的精神财富,秉承“阳光、睿智、创新、高效”的中科精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坚持防控常态化,为推动公司发展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立足本职、改革创新、勇于奉献的先进典型。为了弘扬劳模精神,激发干部职工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建设发展,决定在“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表彰一批模范员工。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评选范围:公司全体干部职工。 评选名额:每个单位评选模范员工6名,总部机关16名。 二、评选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和代表性,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在企业改革、发展和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争取项目,开发新产品,扭亏增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二)在技术创新、技术攻关、技术比赛、提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三)在维护公司荣誉、安全、生命财产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四)在公司管理、业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者; (五)在抗击疫情中忠于职守、克服困难、不怕牺牲,做出突出贡献者; (六)在平凡而艰苦的岗位上任劳任怨、勤奋工作者; (七)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评选原则及程序 (一)评选原则:严格按照模范员工评选条件,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自下而上,优中选优,走群众路线。 (二)评选程序: 1、被推荐的职工模范员工,必须经所在单位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由单位签署意见; 2、被推荐的模范员工登记表和材料务于4月29日前报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报董事会审定通过。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模范员工评选组织领导工作,由各单位工会牵头,成立模范员工评审领导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