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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党百年,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评比活动  
发布时间 2021-06-03


建党百年,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评比活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总结近年来党建工作经验和成效,宣传和展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及公司改革发展等工作中的突出表现,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各项工作中建功立业,决定在“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支部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和名额

(一)先进党支部,推荐3个。

(二)优秀共产党员,各支部推荐6名。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各支部推荐3名。

(四)优秀党支部书记,推荐3名。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党建和业务有效融合,团结带领广大党员、群众完成各项任务,在公司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近两年,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时刻以合格党员要求自己,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带头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在本职岗位上、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的广泛认可。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四)优秀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条件

个人符合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所带领的支部符合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所在党支部近两年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各支部要注意挖掘、发现和推荐在党史学习教育、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建“双创”等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充分考虑离退休党员的实际情况,对老有所为、乐于奉献,在协助单位做好离退休工作、关心下一代成长等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的离退休党员,在推荐时要适当加以考虑。

推荐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

四、评选办法

推荐的先进党支部要参加集中述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对拟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名单进行审议,对推荐的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评选并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后进行公示。

五、表彰方式

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以支部为单位进行表彰、发证书,作为年终优先评先依据,并进行物质奖励。

六、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对象需按推荐类别填写相应表格(附件1-4),并撰写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

请各支部于2021年6月25日前,以支部为单位发送上述材料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附件:

1. 先进党支部推荐表

2.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3. 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4. 优秀党支部书记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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